VOCs分析儀由VOCs監測子系統、顆粒物監測子系統、煙氣參數(溫度、壓力、流速、濕度)監測子系統以及數據采集與處理子系統構成。VOCs分析儀的安裝位置有何要求?
1.安裝位置不漏風,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設備的下游和比對監測斷面上游,不受環境光線和電磁輻射的影響,煙道振動幅度盡可能小且安裝位置應盡量避開廢氣中水滴和水霧的干擾,如不能避開,應選用能夠適用的檢測探頭及儀器。
2.安裝NMHC-CEMS的工作區域應設置一個防水低壓配電箱,內設漏電保護器、不少于2個10A插座,保證監測設備所需電力。
3.應優先選擇在垂直管段和煙道負壓區域,確保所采集樣品的代表性。測定位置應避開煙道彎頭和斷面急劇變化的部位,對于新建排放源,采樣平臺應與排氣裝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
4.為便于流速參比方法的校驗和比對監測,NMHC-CEMS不宜安裝在煙道內廢氣流速<5m/s的位置。
5.若一個固定污染源排氣先通過多個煙道或管道后進入該固定污染源的總排氣管時,應盡可能將NMHC-CEMS安裝在總排氣管上,但要便于用參比方法校驗NMHC-CEMS;不得只在其中的一個煙道或管道上安裝NMHC-CEMS,并將測定值作為該源的排放結果;但允許在每個煙道或管道上安裝NMHC-CEMS。
6.固定污染源廢氣凈化設備設置有旁路煙道時,應在旁路煙道內安裝NMHC-CEMS或煙溫、流量CMS,其安裝、運行、維護、數據采集、記錄和上傳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